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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5-10 浏览量:
秦汉时期盛行厚葬,而之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,厚葬之风减弱许多,逐渐兴起一股薄葬之风。厚葬之风的先导者,首推魏武帝曹操。曹操在建安十年,下令“民不得私仇,禁厚葬,皆一之于法”,并且本人也身体力行,率先垂范,因此魏晋时期的薄葬之风迅速兴起,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。当时的士大夫,无论生前身份之高贵,财富之繁多,死后都下令薄葬。

卫洗马以永嘉六年丧,谢鲤哭之,感动路人。咸和中,相王敦教曰:“卫洗马当改葬,海内所占,可修薄祭,以敦旧好。”(《伤逝》第六则)
卫珍出身名门,是西晋开国功臣、太保卫灌的孙子,生前曾任太子洗马。但是体弱多病,英年早逝,享年仅二十七岁。而时任W相的王敦认为卫洗马应当改葬,并且供奉微博的祭品,来寄托对古人的哀思。王敦为卫珍改葬的想法,正符合了西晋时期世人追求薄葬的思想。薄葬之风一直延续到了南北朝时期。
除薄葬以外,合葬也是魏晋时期殡睑入葬的一个重要形式。魏晋时期的同事这大力倡导孝道,并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推崇。为亡故的双亲合葬,便被认为是孝义之举。在这种道德舆论的支持下,合葬在魏晋时期极为普遍
贾充妻李氏作《女训》,行于世。李氏女,齐献王妃;郭氏女,惠帝后。充卒,李、郭女各欲令其母合葬,经年不觉。贾后废,李氏乃衬葬,遂定。(《贤媛》第十四则)
贾充是西晋开国功臣之一,贾充死后,他两任妻子的女儿都想让自己的生母与贾充合葬,但始终争执不下,未能确定。等到后来郭氏的女儿贾皇后被废失势,李氏的女儿齐献王妃才把自己的生母和父亲贾充合葬。贾充二女要求生母生父合葬的典型事例,正是魏晋时期推崇夫妻死后合葬社会现象的反映
在我国古代,与丧葬有极大关系的,就是居丧制度。最早的居丧,死者从死亡到入葬的阶段内,其家属在饮食起居各方面异于平时,但是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。到了春秋时期,儒家学派先驱们认为居丧要满三年。而到了西晋时期,三年居丧成为强制的行政规范。咸熙二年八月,司马昭病逝,其妻与其子司马炎以此为契机恢复了三年居丧的制度,并强制实施。因此两晋时期的居丧制度是极为严格的王汝南既除生服,遂停墓所。(《赏誉》第十七则)
汝南内史王湛在为父亲服丧期满后脱去孝服,并在墓旁结庐而居。在服丧期间,必须深衣素冠,披麻戴孝,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恢复的居丧制度,虽遭到了群臣吏民的反对,但由于统治者的强制实施,其地位在短时间内不可动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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